“是,公子。”
宋承祖走后,方灵兴致勃勃道:“哥,时间还早,我们去外面逛逛吧。”
“好,出去走走。”
我越来越觉得方灵的可爱,方灵很少问我的事情,即便知道我同京城中的达官贵人相识,而且也知道我在京城中的势力庞大,也只是把我当做狮峰商行的东家。
方灵说过,我就知道你是我哥。我的身份,反倒是多余了。
金华城虽小,晚上却也热闹,两浙路不愧是南宋朝最为富裕之地,金华城最热闹的夜市在府衙后面的双溪街上,这里集中了金华所有的小吃和贩卖货物的大小商铺。难怪宋朝时农业的税收已经低于五成了,从金华城繁华的夜市就能看出,商业已经渐渐露出头脚。
方灵挽着我的手臂,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梭,袁棘等人则围成一个半圆形紧随身旁。
“哥,这个好,啊,那个也不错。”方灵边看边开心地说道。
“灵儿,喜欢什么只管买。”
“呵呵,你这个奸商这么大方啊?”
“当然呢,对于灵儿,哥是无所不应。”
不知不觉中,我们走到一间卖饰的店铺。
方灵眼神扫过饰,道:“哥,你帮灵儿挑选一个吧。”
我“嗯”了一声,看了半天,拿起一只手镯,道,“灵儿,这个如何?”
这是一只用黄金白银镶嵌在一起的手镯,在交汇处用细小的搭扣相连,小小的搭扣如天然生成,虽然从工艺上说没有后世的精致,却也算得上是没有瑕疵了,我还真没想到这种小店能有如此精品,当然,这只手镯自然无法同宫中的那些珍宝相比。
“我试试。”方灵带上后,伸出手腕在我眼前晃了晃道,“哥,怎么样?”
“嗯,不错,灵儿你自己觉得呢?”
“哥,你喜欢就行。”方灵羞涩地笑道,“灵儿自小练武,从来不带手镯,这个就算是为哥带的。”
我顿时觉得心中一阵激动,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我连忙对旁边的蓝羽道:“蓝羽,付钱吧。”
走出店铺方灵道:“哥,给这个手镯取个名字吧。”
“啊,手镯还要取名?”
“是啊,这是哥送给灵儿的,不一样嘛。”方灵撒娇道。
我想了想道:“这手镯一边是金,一边是银,宛若两只归雁之翼,我看就叫双飞翼吧。”
“双飞翼?”方灵嫣然一笑,“这一金一银的确有点像两只飞燕呢,哥,你真是太有才了。”
“李商隐的诗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也许就是在说这只手镯。”
方灵噗嗤笑出声来:“哥,刚夸你一句,又开始胡说了。李商隐是几百年前的古人,哪里会知道有今天这只手镯呢?”
“这个嘛,也许李商隐穿越时来看过。”
“穿越?这是什么意思?”方灵早已习惯我的新名词,只不过穿越二字还是第一次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