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洪涛想出气,那肯定是要动手的,他自问不是专业人士,说把人打成何种伤情就能准确的办到,一旦动了手,那就有可能造成轻伤害。问题是这个小偷自己并没人赃并获,当时自己也没想抓他,就想说他两句把他吓跑就够了,没想到他自己找不自在,这才有了后面的展。
现在自己要揍他,就得给自己留好后路。先不能有录像资料,那样儿就没法狡辩了;其次还要避开地铁分局的管辖范围,只要出了站口,再有什么问题就是地方派出所或者分局的责任区了,就算自己把他打伤了,也轮不到他来给自己找麻烦,连赔钱都不用,顶多是欠个人情。洪涛不喜欢欠人情,但这时已经顾不上了,这几天过得太憋屈,谁让他惹上自己了呢。再说他确实是小偷,还是个不太敬业的小偷,从哪儿方面讲也得教训教训他,对社会只有好处没坏处。
这个身高不足一米七,体重不够一百三的毛贼落在洪涛手里算是倒了霉了,他从电梯到出站口这百十米的距离就没机会抬头,头皮都快让洪涛给揪下来了。而且他的脑子也不太好使,一直在努力跟上洪涛的步伐,也不知道往地上一躺耍赖,就让洪涛这么揪着头一直拽到了出站口,才想起来自己应该躺下比较合算。
可惜他醒悟的太晚了,出站口是平滑的水磨石地面,有两级楼梯也是向下的,就他这个体重和摩擦力,根本抵消不掉洪涛拉拽的力量。结果躺下的后果更惨,让洪涛和拖死狗一样直接拖到了出站口外面,还在两级台阶上磕了两下,没动手就摔得不轻。
“我让你丫大尾巴狼!我让你丫手欠嘴还欠!我让你……”还没等这个小偷从腰臀上的撞伤疼痛中缓过来,洪涛的攻势就如暴风骤雨般的来临了。大脚丫子、膝盖是左一下右一下的招呼。这种力道的打击,只要脸上挨了一下,基本就失去了抵抗的能力,然后就变成了洪涛的沙包。
洪涛也没打算往死里打这个小偷,他踢的时候留着劲儿呢,也不往要害部位打,看着挺威猛,其实并不会造成大伤害,无非就是口鼻出血,牙齿松动,两眼乌青之类的。而且洪涛已经打算收手了,大庭广众之下打一个无还手之力的人,时间太长也不合适,过过瘾就得了。要不早晚会有人上来过问,就算人家不来拦着,打个报警电话总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