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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十四章 齐名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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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泽听完夏书竹的介绍,只是轻笑着刮了刮她秀挺的鼻梁,说道:“你果然是大出风头的美人儿。”

“哼,那你又怎么跟陈逸飞认识的?这位大少可不仅仅是燕大红人,更是整个燕京最出名的阔少。被无数纨绔圈子的阔少千金称之为燕京第一少。”夏书竹意味深长地问道。

“这个说来话长,不如我先从三岁那年我拾荒拾到陈家后院说起?”林泽满面认真地说道。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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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泽是什么人麦长青基本了解。

国安特工。猛虎营编外成员。能力挫黑白袍的一流高手。深受韩家信任重视的超级保镖。可谓是目前燕京某个层次的头号红人。就连麦长青某天在家里打拳,也被悠闲喝茶的老头子刺激了一句“能打拳打到那个叫林泽的韩家保镖的境界,我一辈子都不再管你”。

可见林泽当初在讲和酒上那惊世一战,的确是对燕京造成了不小的震荡。

武力值强大到这个地步,即便是麦长青这种三十九军超jīng英小队出来的狠人也没打算找机会跟林泽玩两手。这哪儿是玩?分明就是找虐。麦长青嚣张归嚣张,还没煞笔到那种程度。

麦长青看林泽不爽,一方面是他泡上了自己喜欢的女人。另一方面则是他似乎跟自己的死党陈逸飞有点不对盘。按照正常情况,以上两个理由的任何一个,都足够麦长青掀桌子干架了。但这回他没有,不是怕打不过,也不是怕打输了丢人现眼,而是怕陈逸飞尴尬。

什么是合格的死党?什么是铁哥们?

麦长青就是。他是典型的可以为兄弟插女人两刀的类型。何况还是陈逸飞这个自己二十年前就认识,虽说过了穿开裆裤年龄,却有酒一起喝,有烟一起抽的铁哥们。用一句燕京地方话来形容,关系那叫一个瓷实。

麦长青活到三十岁,在他的生活圈子里,就认陈逸飞这么个兄弟。别的要么是猪朋狗友,要么是虚情假意。他从没当真。

所以但凡跟陈逸飞在一起,他从来都是以他的面子为主,自己的面子为辅,若是有可能伤了他的面子,他宁可憋一肚子内伤也不会去做。

他永远忘不掉自己十八岁那年因为在酒吧喝多了跟人怄气,被一帮纨绔阔少打成猪头的场面。读初一的陈逸飞收到风声,背着书包就往酒吧赶,进了酒吧二话不说,掏出一把铅笔刀把两个打他最狠的二十多岁阔少捅成重伤。最后个头勉强一米五的陈逸飞也被打成了猪头。两人足足躺了一个月医院才能出来。

这事儿麦长青一直觉得愧疚,别人不知道,他是知道的,陈逸飞现如今是身强体壮,气质不凡,可小时候却是个身体孱弱的病秧子,一个伤风感冒都能得上个把月。结果最后还就他是这么个十二岁的小兄弟替自己出头,所以出了医院后,麦长青就搂着陈逸飞的肩膀说:“做哥哥的啥也不说了,以后谁要敢跟你过不去,我拼着被爷爷抽死也得给你出头。”

麦长青能成为跟薛贵齐名的疯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那年红着眼对陈逸飞说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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