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宗的人今日早上已经拔营离开,整个第三重山只剩下学院。
学院里的人不急不慌,大秦的慢节奏生活给他们养成了安居乐业,喜欢舒适的习惯。
少了道宗,第三重山脉便空旷起来,学院里的人昨夜便决定明日再出,所以今天大家都在休息。
叶瑾夕笨拙的架好支架,望着元宝与步非宸,深觉自己任重而道远,默默拿起野鸡走到小溪边,一刀划在鸡脖上,放血,拔毛,扔在小溪里清洗干净,然后扬了扬小下巴,对身后跟过来的步非宸得瑟道:“怎么样?干活还利索吧!”
步非宸看着叶瑾夕的样子,嘴角抽了抽,“就这么烤?”
叶瑾夕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鸡:“已经很干净了,我办事你放心!”
步非宸额头顿时掉下三条黑线!
他身后一个小脑袋探过来,元宝手中还拿着短小的干树枝,撇了撇嘴小声对步非宸道:“爹爹,幸亏我有先见之明让你先过来了,以妈咪这笨蛋白痴的样子,我们一会儿不会吃一嘴毛,却会吃一嘴……额,好恶心。”
只要想想要连鸡内脏都吃下去,元宝便做出一个呕吐的表情。
叶瑾夕得意洋洋的脸,瞬间青了。
对于一个聪明人来说,世界上最悲剧的事情是什么?是被人说笨蛋。
对于一个聪明的母亲来说,世界上最悲剧的事情无疑是儿子对别人说自家妈咪是笨蛋。
叶瑾夕告诉自己要忍,要忍。
邓灵儿旁边捡着树枝,也抬头看了过来,她悄悄拉了拉元宝的衣服:“元宝哥哥,你别这么说叶姨,叶姨会害羞的。”
元宝大眼睛一瞪:“灵儿妹妹,你真善良,不过害羞这个词,能跟我妈咪联系在一起吗?”
“叶元宝!”叶瑾夕怒喝一声,双手叉腰直接将手中的野鸡扔给步非宸,她本以为自己是在场唯一的女人,这种事情理所当然她来做,可她一个地地道道的女人,被一群男人给鄙视了,嗷呜——
元宝后退一步,提醒叶瑾夕:“妈咪,注意形象,你可是温柔善良的妈咪。”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拉着邓灵儿远去:“灵儿妹妹,你可一定要好好学习,而且一定要保持心情舒畅,不然以后你就变成我妈咪那样的母老虎,嫁不出去的。”
“元宝哥哥,可是我觉得叶姨很好啊!”
“笨蛋灵儿,你知道什么,你是女人当然喜欢妈咪啦,可是我是男人,妈咪这样子只讨女人喜欢,不讨男人喜欢的。你是要长大了讨女人喜欢,还是讨你未来老公喜欢?”
“嗯……我想叶姨喜欢我,我也想要元宝哥哥还有叔叔喜欢我!”
“额……温柔贤惠的女人才会这么多人喜欢的,所以灵儿,你要多多学习干家务哦!”
“哦,灵儿知道了。”
两人小屁孩手牵手向远处走,边走边捡干树枝,后面看上去金童玉女,很是般配。
叶瑾夕沮丧的低着头,难道自己真的这么不堪?连儿子都厌弃自己了?抬头瞥了一眼步非宸,但见他挽起黑色袖袍,露出小麦色的一截手臂,双手利索的将鸡肚子切开,熟悉的将内脏扯出,放在溪水里清洗干净,他高大尊贵的身躯蹲在溪水边,微风拂过他的脸颊,丝飘荡间,那冷冽的面容变得柔和一些。他做这种事情明明十分不协调,可却有一种夺人摄魄的美。
叶瑾夕看着看着,竟有些痴了。
她从来不知道,这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会做这些事情,而且看他熟练地模样,竟好似做过上百遍一般。
他的少年时期,到底是怎么度过的?
这一刻,叶瑾夕突然觉得步非宸明明就在她眼前,却有一种莫名的神秘感,神秘的……她好似根本就抓不住。
心,莫名就慌了。
暗暗摇了摇头,叶瑾夕鄙弃自己竟然也会有心慌意乱,患失患得的一天,一边告诉自己,那是步非宸,那个现在每天都一起睡觉一起吃饭的男人。
他是她的。
将野鸡清洗干净,那方第一医又抓来几只野兔,步非宸亲自动手,熟练去毛,剥皮,等到一切准备妥当的时候,元宝与邓灵儿已经捡了足够的柴禾。
一群人围在烤架旁边,看着步非宸眼神深邃的将各种调味料涂到鸡兔身上,放在烤架上熟练翻转。
见识了他清理这些东西的过程,叶瑾夕对于他此刻娴熟的烤肉技术没有过多惊讶,倒是君莫惊呼一声:“天,长安王!没想到你这锦衣玉食的尊贵人物,竟然会干这些!”
赫连楚楚也惊讶的很,闻着烤肉的香味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长安王,太香了,我在皇宫里也没闻过这么香的烤肉!”
元宝与邓灵儿两个小小的人蹲在步非宸两边,元宝一手拉着灵儿的手,一边咽着口水:“爹爹,你真是太棒了,什么时候好?我觉得口水都快掉下来了!”
灵儿一脸崇拜的看着元宝:“元宝哥哥,叔叔真是太厉害了!好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