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哥,海哥,您没事吧!”李长风连爬带滚冲到林海面前。
林海恢复了神智,反手将后背的毒箭一把拔下来,带着一股黑色的鲜血喷洒而出。
瞬间,林海的脸色苍白无比,显然是失血过多造成的。
“我没事,长风,薇薇交给你了,我去办点私事。”林海嘴角露出一丝牵强的笑容。
戚女王在他罡气的努力下,暂时保住了一条命。
而且林海现个很重要的问题,刚才冲动过头,没有注意到,戚女王的心脏长在左边。
“海哥,我跟你去。”李长风毫不犹豫说道。
林海摇了摇头:“我的私事,你一个警察局副局长搀和什么。”
“可是……”李长风还想说什么。
“这是命令!”林海忽然严肃说道。
“是!”李长风神经反射的抬手敬礼,大声答道。
答完了,李长风愣住了,呆呆望向自己抬起的手,泪水再次模糊。
多少年了,骨子里的那份军魂,还在……
“帮我把刚才周边店铺的监控录像拷贝下来,我回头看看,是哪个王八蛋敢开黑枪打伤薇薇。”林海笑着说完,脚步虚浮的走向迈巴赫,打开车门,动,猛急转弯,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李长风耳边久久回荡着那句严肃简介,既熟悉又怀念的声音:“这是命令!”
“保证完成任务!”李长风猛然冲着迈巴赫消失的方向大吼一声。
依稀记得,当年每次他这样回答,林海总会露出会心和赞赏的笑容,拍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和支持。
那种感觉,足以让全身血流从脚底板倒流逆袭到头顶,直至全身感觉热血沸腾无比,仿佛胸口有一股气息支撑着自己施展浑身解数和用不完的力气。
那,是一种信仰,一种烙印在骨子里的东西,叫做军魂。
一个人,可以失去生命,可以牺牲自己的身躯,但哪怕被毁成了一堆粉碎,在骨子里,永远有一种无法磨灭的军魂,这样的军人,才配称之为真正的军人。
即便有一天,这样的军人脱下了军装,只要骨子里的魂还在,只要血管里流淌的热血犹存,那他就永远配称得上是一名军人,那他,就可以自豪的仰天长啸一声:我是一个兵!
很多人,是无法感受到这句朴素话语中,带着信仰般自豪的感觉。
这样的军人,一旦将信仰与国家融合在一起后,踏入战场,将会成为最强大的战斗机器,为了守护华夏,守护华夏民族,绝可以做到粉身碎骨浑不怕,甘洒热血铸铸红旗。
一帮围簇上来的小警察不明白他们心目中一直崇拜的李长风副局长,为何一脸激动无比的亢奋表情。
他们不懂,因为他们没有经历那个岁月,也没有经历那个过程。
这是李长风一个人的荣耀感,也是一群军人们孤独的骄傲。
咧咧冷风袭来,林海深吸着一口烟,坐在千万级豪车迈巴赫中,眼神随着烟头闪烁的火花通明不定。
车内播放着一沧桑熟悉的歌曲。
“曾一起风中上路,信可并肩改变命途”
“问为什么改变不了命数”
“眼泪向着冷风扫,挥洒满我路途”
“但你知不知,今天我狂哭继续醉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