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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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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问这个历史上,有哪一位皇帝是最丑的,那一定还是朱元璋。

朱元璋这个人,温小天说不上讨厌。

他这一辈子做了自己想做的事,做成了很多的事,所以他是一个成功者。而且大明朝也的确是成功的——光是那种对火器孜孜不倦的研究,就足以自傲。光是那些科学的书籍,就足以自豪。

温小天收回了目光,一首军歌已经完成,温小天道:“接下来,唱起我们的《工之歌》。”

温小天的神情一下得意起来。

因为《工之歌》是他原创的。

队伍的歌声响起:

工有三笔画。

上一是天。

下一是地。

一竖通天地。

故道是:通天地,贯古今,把握阴阳神仙技,是我工之力。

古有圣贤尝百草,制桑麻。

后有圣贤冶兵戈,制火器。

自古圣贤唯工。

唯工。

这是温小天写的歌,很简单,却揭示了一些最为质朴的东西。而这个东西和传说和历史都是结合的,这实际上,便是要用一首歌曲,来推动一次工业的革命。这便是,要用一首歌曲,来提升工匠的地位。

自古以来,这些人都是卑贱的,但温小天却要让他们伟大。

因为工,他们有着贯通天地古今,把握阴阳造化,操弄天地自然的能力。工为什么这么写?因为工,就是这个意思。而从事工的人,就是巫!这首歌,现在已经是西北地区,那些技术学校的校歌。

工匠的地位,前所未有。

一首歌完结。

队伍的歌曲换成了最后一首,团结就是力量。

这自然又是抄袭改装的,温小天太懒了,而且音乐上也实在是没有太多的天分。硬生生的弄出一首《工之歌》,已经算得上是超水平发挥了。

显然。

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明教的人,被这样的军威生生震撼。

百姓也好,武林中人也好,也被这样的声势震撼。

这是他们到达长安的第一天,武林中人自然不能趁人之危,所以比武的期限决定在了二日后。温小天这一次客串着指导员的角色,却只是和自己的妻子带着李莫愁和小龙女逛街,而那些队员,则是在训练。

对他们来说,这一次的比武,根本不算是什么。经历过了生死的洗礼,将温小天教授的格斗融入到了骨子里。那种无限制的,一招决定生死的军中格斗术,已经融入到了他们的骨子里。

而随着温小天的几套口诀改造身体,他们现在的身体强度,也足以让那些武林中人崩溃——没错,就是崩溃。

就像是李连杰版的陈真一样,最后和那个魔鬼筋肉人打的时候那种状况,你打了人家半天,人家没有任何反应,打你一下子,你就够呛。大概就是这么一个状态——要不是陈真是猪脚,早就输了。

人生中的意外也许很多,但是温小天不相信自己训练出来的这些人,会个个都遇上所谓的意外。

他们的训练是照旧的。

每日一大早,雷打不动的拉练,震天响的口号,都让明教中人心惊不已。因为明教的军队纵然是精锐,也是三天一小操,七天一大操的,谁像是温小天的这些手下呢?他们这是要多能折腾?

更有甚者,安排的侍者眼线,还带回来这样的消息:这些人折腾自己,竟然还是主动的,想着法子的折腾。这些人究竟是有多蛋疼呢?

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

朱元璋则是感觉到可怕——天似乎都黑了。这样的军队,还有什么是可以战胜的?他预感自己的这次计划,可能不会成功了。

但。

他却不能放弃。

人生难得几回搏。

他能够走到现在,就是搏出来的。

乱世之中想要活着就是去拼命——拼命了还活不了,那只能够说你真的没有那种运道了。人的一生,生死五五开,苟延残喘的活着是活着,让自己舒坦一些的活着也是活着,朱元璋明白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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