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在医馆里忙碌,浑然不觉时光流逝,更没有心情伤春悲秋,每天天明即起,每晚疲累后倒头便睡,而宛夫人的手艺又极好,无论做什么饭菜,都是口味绝佳,沈千寻吃吃睡睡忙忙,不过一个月的功夫,因为情伤而掉的肉,飞快的涨了回来,原本瘦削的两腮也变得红润光滑,整个人倒似吹气似的胖了一圈。
也不知是因为人胖了些,还是因为日子平静,再没人勾心斗角,又或者是,做大夫做久了,习惯了轻言慢语,医馆里的沈千寻身上少了一丝冷冽,多了一分温和,倒更可亲可近。
为掩饰身份,她一直穿着男装,惯常一身深蓝锦袍,外罩白色轻纱,相素简洁,却自有一种翩翩美少年的风姿,惹得到医馆来看病的女病患激增,来了也不说什么病,就只花痴般的瞧着她,嘻笑个不停。
沈千寻大感无奈,三公子却觉得有趣,有事没事,拿她寻个开心,而宛夫人则忙着在这些被沈千寻招来的女人中寻找自已合意的儿媳妇人选,并大力推荐自家儿子,把他夸得天下无双。
三公子本就是一表人材,只是一向对花痴女患者冷淡,那些女人们才会一齐涌向沈千寻,如今一听三公子居然还没成亲,这位老太太居然还是三公子的母亲,这下可热闹了,都一齐向宛夫人献好,恨不能将自身的十八般武艺全部拿出来,一时间,医馆东边是医馆,西边厢房却成了婚姻介绍所。
宛夫人看花红柳绿,绿瘦红肥,看得十分快乐,沈千寻和三公子也在这场乌龙闹剧中笑得前仰后合。
青城镇的时光,就这样在家长里短的琐碎小事中渡过,某一天傍晚,沈千寻从药方中抬头,见窗外绿叶如盖,一树茶蘼开得馥郁芳香,而一旁的桃花却是残红满地,竟然已经到了暮春时节。
开到茶蘼花事了,尘烟过,知多少?
如今再忆起旧事,竟似恍如隔世一般,过去的一切爱恨情仇,一切恩怨纠葛,好像从来就不曾在她的生命中存在过,她好像一生下来,便在这个繁花似锦的小镇,过着再平淡闲适不过的生活。
而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她再不会浪费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去与那不值得的人一争短长,他自走他的阳关大道,她自过她的独木桥,他自乘风破浪,她自散弄扁舟,自此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便最好。
黄昏时分,沈千寻和三公子关上医馆的门,穿过街道,沿着幽静的山间小径,向山脚下的家走去。
这一个月来,两人早出晚归,生活规律而平静,三公子三十有五,便按实际年龄来算,亦年长她许多,便一直拿她当孩子看,不光衣食住行照料得仔细,也常带着她在山里散心,知道她喜欢花花草草,闲暇时常带她去深山里挖些奇珍异草,平日里聊天,也纯粹是逗孩子的口吻,时不时的开玩笑,让沈千寻叫他三舅舅。
沈千寻长那么大,一向独立自主,何曾被人这么周到体贴的照应过?更不用说宛夫人那无微不至的关心爱护,宛老爷虽然生得威严,但每次看到她,亦是十分温和,只是,表达的方式比较笨拙,惹得三公子狂笑不止。
这位老人在生活上确实是个低能儿,时常丢三落四,可一旦舞起剑来,却是雄姿英,气势逼人,俨然有大将之风。
此时此刻,宛老爷便正在舞剑。
宛夫人很不喜欢他那把剑。
她端着一盘菜,在他的剑影中穿梭,有意捣乱,凛冽的剑影混着家常的饭菜香,混成一股奇怪的味道,惹得一边驻足相看的沈千寻和三公子都不自觉笑起来。
“这老太婆,碍事儿!”宛老爷很无奈,只得将他的宝贝剑收起,咕哝着回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