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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黄征农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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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市的事情传到中央,中央震动。马上派遣工作组严查此事,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云市市长武战鸣倒了血霉,一撸到底不,还被弄进去判了十五年,就这还是中央的一个大佬为他了话,否则,按另一派系的一位大佬的话“以他这种自绝于人民的的行为,枪毙都不为过!”

他能活着就是万幸了!

云市整个领导班子,都被撤换掉,中央临时空降人员,来接收了这个烂摊子。

这件事,对于王成虎算是报了仇,对于云市的民众来,算是个赶走了一个作威作福的霸王市长。

但对于李飞阳来,这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虽然谢夫之听到这件事后,对李飞阳的马屁比以往拍得更响亮,但是这件事也就到此为止了。

要负面影响,除了校长马德钟听了此事,大笑三声,多喝了半瓶老酒,醉醺醺的找李飞阳了半天话,弄得李飞阳狼狈不堪外,那就是“李飞阳写的文章竟然进了人民日报”这个消息,在整个学校里流传了起来。

大家看他的眼光,又比平时多了些不同。

几天后,李飞阳收到了黄征农的来信:

飞阳吾弟:见字如面!

你之书我已经投入《青年文学》,众编辑极为赞叹弟之文采!

当得知弟年幼,不及弱冠之龄,更是惊讶万分!

社长文书公,称你为文学天才,欲推荐你入作协。因你不在,兄不敢擅专,此事只能本人做主,弟若有意,我社或青年文学社皆可推荐保举,自有人找你洽谈。

你的短篇,篇篇皆是精品,我与青社编辑一致认为,可缓缓发表,一期一篇方为最好。

家父世昌公看完兄弟之文章,心中好奇,极欲见弟一面,弟若有空,当可在节假日之期来京游玩,京都风物又与别处不同,大有可观之处。

届时为兄为弟做导,为弟引见师长前辈及文坛好友,也可谓一桩乐事,弟到时,兄必倒履相迎!

惜前日铿锵一面,未能久谈,来日必秉烛畅谈,一醉方休。

另,若还有百年好酒,来京时,弟可携带几坛,自上次饮弟之美酒,如今饮百酒而无味,尝百菜而不鲜,此皆弟之所害也!

兄:黄征农

李飞阳看信后,哈哈大笑,这黄大哥也可谓是妙人一个。

上次他走的匆忙,忘了送给他几瓶好酒,下次去京可得要带一,否则恐怕他不太乐意。

发表的事情,李飞阳一都不担心,如果这些经历了多少年考验的精品短文都不能发表,那就有太不可思议了。

其实,对于现在的李飞阳来讲,他当初的以文为生的打算,到了如今,已经变了味道。

他现在就是什么都不干,手里的钱财也足够他挥霍几辈子,都挥霍不完。

他现在,写短文,纯粹就是一种使命感在驱使。

人活着总得有目标和追求。

这个世界的文化并不是一片荒芜,只是和前世的地球文化不尽相同而已,脉络是一样,但留下的作品不同。

这里也有异常精彩的文化传承,史上也有惊才绝艳的盖世文才,但这不是李飞阳所熟知的世界。现在李飞阳的目的就是,努力使这个世界向前世的世界靠拢,使它变得越来越熟悉。或许,这也算是对前世的怀念和祭奠。

这天下午,照例给黄河文艺发了一篇童话故事,现在李飞阳已经成了黄河文艺的特邀作家,被社内编辑称为童话王子。社里最近来信,要来一中见一下他这位天才童话作家。只是日期未定,来时会拍电报通知李飞阳。

李飞阳现在开始把前世的《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每隔个三五天,就往黄河文艺里面寄出去一篇,反正这些故事,都是多少年前写好的,现在只要从箱子里拿出来寄出去就好了。

倒是弄得黄河文艺里面的编辑来信劝他,一切以学习为主,万不要因为写童话而耽误了学习成给绩。

从此,倒可以看出这个年代的文人,功利心还没有那么高。

邮寄童话的时候,李飞阳也把给黄征农的回信连同一篇武侠短篇《鸳鸯刀》一起寄了出去。

这个武侠,刚刚有了雏形,李飞阳这篇前世的《鸳鸯刀》已经算是比较成熟的作品了,和《越女剑》相比,其实《鸳鸯刀》并不占优势,甚至在前世,口碑还不如后者。

然则,地无恒产,人亦如此,不能每一篇都是精品。

不过,相对现在武侠刚有苗头的世界来讲,这一篇中短篇的武侠,同样算得上惊艳之作。

从邮局回到教室里,上课铃敲响。

一中的上课铃,是铃,其实应该算是钟才对。

一个半人高的青铜钟被支在学校课堂前面的空地上,敲钟人到了时间,就拿一个锤子,在钟壁预留的敲击“当~当~当~”慢慢的敲打,钟声悠扬,听起来颇有一种清净古雅的味道。

今天下午是自习时间。

班主任钟建方走到讲台上,班里本来有乱哄哄的,慢慢的安静下来。

“打扰大家一下,我来给大家一件事情。最近,省里要举办一场中学生写作大赛,学校里要求每个同学都写一篇作文,题材不限,字数不限,当然字数太少也不过去。散文、诗歌、都可以,这一周内要写好交给我,不要给我打马虎眼,要用心来写。省里有关部门可是了,文章写的好的同学,高考时可以适当的加分。”

“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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