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裳和曹尚两个人一前一后赶到了追云楼的时候,追云楼里头已经乱作一团。
追云楼这个地方云裳是第一次来,不过她之前却是知道这个地方的,在京城里头,最有名的酒馆叫做鞠云楼,而这个追云楼是它的一个分支旁系,不过却是做的花柳的买卖,比起鞠云楼来说,这个地方明显不是一个适合女孩子来的地方。
不过那个不适合只是对着这个时代的大众女孩来说的,对于云裳来说,这个追云楼和鞠云楼没什么不同,不过是前者是卖女色,后者是卖酒的而已。
曹尚在前,云裳在后,两人挤过重重人群,往里头跳着脚看,曹尚个子比较高,眼神儿也好,朝一个方向上一点,“在,在在那里。”
云裳也看见了曹尚指着的那个地方,一堆人凑在一起,从远处看,只能看见一堆圆乎乎的脑袋,好像都在指指点点着什么。
曹尚看着那一堆人犯难,他是个斯文人,怎么能挤得过去?云裳比他鬼点子多,伸手抓过来一个跑堂的活计,塞给他一点碎银子,问道,“小哥,那边怎么了?是发生什么好玩儿的事儿了么?”
小伙计见钱眼开,将碎银子握在手里,“小姐您刚刚过来不知道情况,那边来了个人,穿的挺好,挺周整,看着很有钱的样子,可是呢,却是来吃霸王餐的。他点了一桌子的好酒好菜,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最后却一个大子儿也拿不出来,您说说,这可不是惹麻烦了么。”
云裳拧了下眉,看了看曹尚,又问小伙计,“那这个吃霸王餐的人,长得什么模样?”
“面白无须的一个小白脸子,长得嘛,可是一表人才,看着就显贵气啊,唉,人家说小白脸子没好心眼子,还真就是那么回事儿。”小伙计还挺感慨,说着说着,听见堂里头一声吆喝,有客人要加茶水,小伙计应了一声,提着水壶跑了过去。
云裳看着曹尚,“怎么样,是不是你要解救的朋友啊?”
曹尚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有点为难,“我,我我也不知道啊,应该是,是他吧。”
云裳往前走着,顺手拉起来曹尚,“不确定的话,还是看看去比较好吧。你跟紧我啊,这里人多,你可别丢了。”曹汝言那个人她虽然还没有和他有过什么直面的交锋和认识,不过听说这个曹太傅很能算计,又只有曹尚那么一个儿子,当然是无比珍惜,他要是丢了,她楼云裳砸锅卖铁收集全部家当,也赔不起人家一个活生生的大公子啊。
可是她却忽略了一点,在这个时代里头,讲究的是男女授受不亲,她这么公然的拉着一个漂亮小伙儿在人群里穿过,对周围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视觉盛宴。随后云裳就听见周围有人倒吸了一口冷气,惊呼道,“这不是楼家的小公主吗?”
“哎哟!光天化日之下喲!真就敢这么荒唐!”
“还手拉着手呐,不知礼数,不知羞耻啊。”
一时之间说什么的都有,曹尚脸上红的好像刚刚煮熟的大螃蟹壳一样,偷眼看云裳,而人家小姑娘却面不改色心不跳,淡定以及的继续拉着他的手从人群中走了过去。
她所到的地方,前头就有人主动划开一条路来,他们两人没费吹灰之力,就到了人群的核心地带。
果然,在人群之中,有一个年轻人,穿的是绫罗绸缎,衣服上的花纹和图案都是正经的手绣工艺,看起来实在是考究的不得了。正被一群人围着,指指点点,这个衣着华贵的人坐着,还有个人站在他的面前,穿的是长袍青带,手上托着一只算盘,看起来是本店的掌柜或者是账房先生。正在喋喋不休的和这个人说着什么,周围的人不时的跟着插嘴。
那个人一回头,曹尚正好看见那人的脸,点了点头,对云裳说道,“就,就是他!”说完,赶紧就走上前,对着那个账房先生说,“这,这位账房先生,我,我,我……”
那个穿着长袍的男人一摇脑袋,“谁是账房先生!小哥,你年纪轻轻眼神儿却不怎么地,在下不才,正是这家追云楼的掌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