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想到林辰最后居然直接开口问我:“不知道何总……何助理对这桩广告侵权的事件有什么看法?”
我闻言怔了怔,不过也很快回过神来。这件事情我之前已经想过一些,于是这个时候也就按照心里所想说出来:“这件事毕竟是我们公司做的不对,我们从来没有否认过,也不规避责任。需要锋行承担的,我们绝对不会推卸。而陆氏想要寻求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合理合法,无可厚非。只是林经理,商场上都是以和为贵,如果有另外一种更好的解决方式,其实也不需要非得对簿公堂的,不是吗?”
林辰听完略略思索了一下,接着点了点头,示意我继续说。
“广告创意原则上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只是现行的法律政策对这一块规定的还不是很完善,如果真等到官司开庭,取证和判决说不定要经历很长的时间周期。而且就如你刚才所说的,投入的广告所产生的影响力是没办法收回的,所以哪怕陆氏赢了官司,得到的也只是一笔赔偿金而已,而且我相信,那个数目应该不会比我们主动给出的价格更高。”
“不错,你说的都对。只是我们除了想得到资金赔偿之外,更想树立一种行业典范。等到这场官司下来,我想南城内应该再没有公司会做出类似的事,整个行业更良性竞争,这样难道不是造福很多企业吗?”林辰的语气很舒缓温和,但是话语里却是字字铿锵。
以前我跟陆怀南就是看中了他的才华出众,才在他进公司没多久就破格提拔。现在看来,还真是不枉费当初的冒险。林辰这个人,果真是各方面都分外优秀,若我跳脱出现在的立场,说不定也就被他说服。
但是不能退让,我在心里说。
我先是点点头,对他方才说的话也表示赞同:“树立行业典范这种想法和出点都是好的。只是有时候好的立意和出点,不一定会得到同样理想的效果。林经理,树大招风。在房地产这个行业,南城很多的公司都在跃跃欲试,想要冲到顶峰,我相信陆氏也是其中的一员,并且也离这个目标很近了。但偏偏就是这个时候,更要谨慎行事,因为一不小心,就会成为这个行业其他分食者的共同针对目标。众矢之的,这个词我们谁都不陌生。锋行虽然整体实力不如陆氏,可在南城毕竟还是有一席之地。而陆氏虽然现在已经很强大,但始终不可能跟多家联合的企业进行对抗。现在走错的一小步,将来,说不定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我不是在危言耸听,只是在陈述的基础上,做的合理假设。”
这次我说完,林辰沉默下来,并且神色也像是陷入深思。
我也不着急,就等着他给出最后的答复。
刚才我已经把所有能说的都说出来了,甚至还带着几分“唬人”的姿态。虽说林辰不可能完全被我的障眼法蒙蔽了眼睛,但是必要的顾虑,我相信他还是会有的。只要他能犹豫,这件事就还有转机。
到了李经理回来,林辰果然一改方才坚持的语气,转而和缓道:“李经理,这件事我需要再跟上级讨论一下。您先回去,有什么消息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这显然是改变了之前坚决的心意。
李经理闻言却并没有表现的太惊讶,只是得体地用了声,然后就跟我一同走了出去。
上了电梯之后,只剩下我跟她两个人,我才听到略有冷硬的声音淡淡传来:“你对陆氏,应该很熟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