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天匕首?”白正杰被女儿的话勾出了几分兴致。
“爹,您常年带兵打仗,应该听说过祝子山祝大将军的威名吧。”
白正杰皱起眉头沉思了一会儿,半晌后回道:“你口中所说的祝子山,是不是蜀中志里曾记载过的那个曾经带着六十八个残兵与敌军决一死战,最后反败为胜,并成为川蜀大英雄的祝子山。”
白洛筝点头笑道:“的确就是爹爹所说的那个祝子山,这件事虽然发生在三百年前,但祝子山的威名却在那个时候被世间老百姓慢慢传讼至今。不瞒爹爹说,筝儿曾经看过一本兵器榜,祝大将军所用过的刺天匕首,就位于那本兵器榜的前五位。”
“噢?”
白正杰的兴致彻底被自家小闺女的话给勾了起来:“筝儿怎么断定,你手里拿的这把匕首,就是当年祝子山曾经用过的刺天匕首。”
“本来筝儿也有些不确定,不过那本兵器榜在介绍世间名器的时候曾提过,被祝将军当成宝贝的刺天匕首在武器师制造它的时候,曾留下过一个小小的缺陷,您瞧……”
白洛筝拿着匕首走到白正杰身边,慢慢抽出鞘内的短刃,伸手在手柄处末稍处指了指。
“这里刻着祝将军的名字,他叫祝子山,但武器师按照他要求打造这把匕首的时候,不小心将“子”字,刻成了“了”字,所以,这上面的三个字,就变成了祝了山。”
顺着女儿手指的方向仔细一瞧,白正杰一目了然,只见那上面不甚清晰的三个字,在仔细辨认之下,的确就是祝了山。
“没想到筝儿年纪不大,又是个娇弱的姑娘家,对兵器榜这种男人才看的东西倒是颇有研究。”
常年在战场上厮混的白正杰,骨子里带着不可磨灭的军人气质。
就算回到京城住进了奢华的侯府,他心心念念所想的还是广阔的战场。
怀念与那些志同道合的兄弟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更怀念骑着嘶叫的战马驰骋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园上。
可以说,回到侯府的这些日子里,他几乎要被闷坏了。
若不是小闺女从万千珠宝首饰中一眼就相中了这把不起眼的匕首,及时勾起了他的兴致,他都想进宫请求皇上,早日将他打发到边境继续为国效劳了。
白洛筝见她爹对自己的话产生了兴趣,便旁若无人的和她爹探讨起战争之事。
作为曾经战场上的不败修罗,白洛筝对那段岁月的怀念并不比她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