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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默契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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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好莱坞的大小公司和大部分媒体人都没想到,凯萨的这部《低俗小说》竟然在如此低调的宣传情况下就上映了。

没有访谈,没有疲劳轰炸式的电视广告,没有带着演员大肆参加各种商业活动和颁奖晚会,仅靠着一万张海报和提前一周在影院播放的预告片,《低俗小说》的全部宣传就是这么多了。

当然了,凯萨提前一周做的电视广告也可以算一条,如果那也算广告的话。

凯萨的主要目的是在电视上澄清一下他和罗斯的关系,顺带的目标才是为电影做一下简单的宣传。

凯萨在自家的FOX电视台综艺栏目又临时加了一个特别节目,这就是私人电视台的好处,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原本他想自己一个人就搞定了,结果朱迪知道消息后,安排了FOX电视台最近力捧的谈话节目主持人和凯萨搭档。

凯萨也是没办法,一个澄清而已,竟然还要兴师动众的帮忙推广主持新人。

这是一个同样有着一头红发的美女,只是罗斯那是酒红色的短发,这位是火红色的波浪长发,简单的扎一个马尾。

薇萝娜?琼斯,一个从美加边境小镇中走出来的追梦少女成长到现在的红发御姐只用了七年的女人。

通过她的经历,凯萨再一次感叹,要想成为一个谈话节目的主持人需要的是丰富的阅历,其他的都是扯淡。

哪怕一个人再健谈,头脑再敏捷也没用,阅历的匮乏让一个人的生命厚度无法独自支撑一档节目。

“阅历”这个词,在汉语中非常形象,它仅仅两个字就表达了其他语言可能很多字都说明不了的一种不可见的东西。

阅很简单就是看,历就是经历,一个人看到的越多,经历过的越多,他就越能说。

凯萨想起了前世那些超级能说的牛人。郭德纲、高晓松、金星、蔡康永……这几位绝对是能说的人中最能说的那一拨人。

不是说比谁说得快,或者吐字清晰,这东西不重要,指的是话语的信息量。

有些人最多拿出个报纸或者哪个荒诞的新闻。吐糟一下,然后稍微延伸一下,然后套进一个预设好的段子,这就敢说自己是幽默大师,脱口秀高人。要喊着口号开宗立派了……

说实话,这一套东西,随便找个上过学并且说话流利的人训练一段时间就能上,训练好了可能比这些人还要强。

一个好的谈话节目主持人必须是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的人。

这两样,差任何一样都不合格。

二流的脱口秀主持人可能最多就一本书或者一件事延伸出一期节目,一流的脱口秀主持人完全可以用一个非常宽泛的话题打开突破口,然后进行惨无人道的语言输出。

薇萝娜?琼斯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因为家庭条件,大学二年级就必须放下学业全职工作了。

二十岁那年。就已经干过十几分工作了,大部分离职的原因相信大多数女性都能理解------上司的骚扰。

美丽的异性在任何地方都是稀缺资源(所以凯萨在某些人眼中应该天打五雷轰,多吃多占必须死!),又是罕见的红发……结果可想而知她到底激发了多少男人的征服欲。

要知道,红发的女人总给人一种狂野不羁的错觉。

有人可能问为什么不染发?美国的人工,或者说不光是美国,整个西方世界的人工费都很高,所以人们在电影里就发现美国人,尤其是美国男人个个都是能工巧匠。

不仅人人都有一个工具箱,甚至车库或者地下室都是他们创造奇迹的地方。

其实这不是因为他们是天生的工科男。也不是美国蓝翔比华夏教得好,而是被高额的人工费用逼出来的。

这就是为什么高收入人群,牙医被提起的次数相当于律师和会计。

因为幸运儿可能一辈子不生病上医院,但是一辈子不看牙医的少之又少。谁老了不看牙医?掉光了就不吃饭了?

所以牙医在某种情况下就成了人们光顾频率最高的,成了类似和理发师、裁缝、园丁一样的手艺人了。

染头这种事情,自己染有多不方便染过的人都懂,长发染起来就更费劲了。

薇萝娜就是在无尽的骚扰和对抗的旋律,中中一步步从稚嫩走向成熟,从北部的五大湖区一点点向西南的方向加州移动。

一边打工一边看书学习。薇萝娜用七年的时间证明了自己的天赋和坚持值得期待。

当她走入FOX电视台的总部面试的时候,她不知道的是,正是凯萨改变了她的命运。

在凯萨的前世资料中,娱乐圈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女人,红发的特征这么明显更是降低了搜索的工作量,依然没有这么一个主持人。

别说著名主持人了,而是根本没有这么一个红发女人在任何镜头前露过脸。

正因为凯萨介入了朱迪?福斯特的生活,并把她收入宫中,让她担任了FOX的CEO,她才会出现在招聘的面试现场,并当场拍板让薇萝娜自己支撑一档节目。

因为朱迪敏锐的从薇萝娜身上看到了一个明星主持人的潜质,那种二十七八岁的女人特有的,醉人的御姐气息,肯定会吸引大量的观众。←百度搜索→風雨小說網

就因为CEO是朱迪,一个被凯萨掰直了的女神级大美人,她见到薇萝娜之后第一时间想的是未来的节目,而不是冲上去上下其手的潜规则,所以薇萝娜终于还是得到了这个比金子还值钱的机会。

凯萨了解了薇萝娜,并且从朱迪口中亲耳听到了她招聘前后的思想活动之后,他终于发现了自己的翅膀扇动后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

起码他改变了一个女人的命运,是往好的方面改变。

因此,凯萨对薇萝娜这个女人的观感还是不错的,也就稍微配合了对方一下。

谈了谈最近的新闻趣事和一些八卦消息之后,双方就直奔主题了。

“那位神秘的红发女士现在是非常火的话题人物,比我还要火,作为当事人之一,凯萨先生你不打算说点什么吗?”

“我本来不想特意做什么澄清的。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有必要说点什么了。”

言语间,凯萨满眼欣赏的打量着对方上身白色的女士休闲西装和下身喇叭腿西装裤子的打扮。据说她的穿着都是自己搭配的,没用电视台的服装师设计。

凯萨得承认,这个女人很会打扮。她的装束基本就是围绕着她自己的满头红发而设计的,可以说完全就是为了那一头红发服务的。

突出红色最好的颜色就是黑色和白色了,黑色显得太肃穆了,白色就成了薇萝娜的首选。

黑色的细高跟皮鞋让薇萝娜的御姐风范显露于无形之中,这一身打扮。在八十年代末可以说是稍显大众的选择,但是衣服这种东西永远是分人穿。

刨去身份背景这些因素,同样的一件衣服有的人穿就像租来的,有的人穿起来赏心悦目。

这一身服装就被薇萝娜给抬升了档次,而不是服装抬升了薇萝娜的档次。

“我得说,你们两个的发色我都很喜欢。”男人嘛,看到美女了,心情愉悦之下,嘴就容易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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