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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罗汉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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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这么香,怎么会这么香?”在朱家的厨房外,周青云流着口水不住重复这句话。

不止周青云失态,连正在磨镰刀,收拾麦秆的朱石头也不住的向厢房看过去,喉结一直在滚动,别说院子里,院外都有些喧闹,飘进院子里来的声音无非是“怎么这么香”,甚至还能听到孩子们的哭闹“......我也要吃......”

朱达走了出来,跟在他身后的母亲朱王氏满脸都是震惊,外人倒还好,越是亲密的家里人,越是觉得朱达的厨艺不可思议,火候的掌握,调料的多少,甚至刀工手法,这都不是一天能练出来的,好在朱达的其他表现没有超出“这孩子长大了”的范畴,不然就会以为被什么妖魔鬼怪附体了,当然,这些想法朱家父母只会藏在心底,永远不会说给旁人听。

听了听外面的动静,朱达跑到父亲朱石头跟前说道:“爹,你去外面和大伙说,是向伯和咱们家搭伙吃饭,给咱们送了野猪肉来,让大家散了吧!”

虽然知道捕鱼吃鱼的秘密早晚会被村民现,但越晚越好,磨着镰刀的父亲朱石头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起身站起出门,他在门外吆喝两嗓子,宅院外面很快就安静下来了,只剩下孩童们的声音。

“野猪可不好打,我用弓箭可射不死,得向伯拿着钢叉动手,现在向伯年纪大了,也不敢硬碰了。”周青云闷声说道,紧跟着又是问道:“把鲶鱼和茄子在一起炖就能这么香吗?”

“当然不是。”朱达回答了句。

蔬菜在白堡村倒不值几个钱,家家户户都自己种点,朱达家里就种了茄子,茄子切段,鲶鱼切段,洗净收拾,然后加葱姜蒜和酱油红焖,少不得点几滴酒和醋去腥。

这鲶鱼本身油性就重,秋天又是最肥美的时候,这种材料不需要放油,只要在锅里焖煮,将鲶鱼的脂肪慢慢炖出来,至于这加入的茄子,与其说是增添风味,倒不如说是借着鲶鱼的油水让茄子变得更好吃,这个做法不需要太多技巧,酱油和材料放进去,等到收汁就好。

等到出锅时候,全家人,包括朱达自己,都忍不住咽口水了,红艳艳的鲶鱼段,油光光的茄子,加上厚稠的汁水,更不要提那浓郁酱香,让每个人都是胃口大开。

“小心些鱼刺。”朱达提醒了句,那边周青云已经拿起饼子开吃,第一口下去就两眼光,边吃边含糊说道:“比肉好吃,比肉好吃。”

这一锅鲶鱼焖茄子,每个人都能分到几块,不过朱达的父母吃了几口之后就是停下,蘸着汤汁吃完了干粮,然后笑着说道:“家里好久没吃油了,吃多了会闹肚子,等明天慢慢吃。”

朱达却明白父母的用意,笑嘻嘻的说道:“不用给我留着,明天我还能抓到鱼。”

“明天我还要来吃,我自带粮食和佐料,我教你练武。”周青云倒是不放过任何机会,含糊着念叨说道。

虽说乡里乡亲,可谁家的粮食都不富裕,何况周青云正是最能吃的半大小子,当听到周青云来吃晚饭,朱达的父母脸色立刻不太好看,当知道对方自带粮食的时候才勉强同意。

听到周青云说要教朱达练武,父亲朱石头下意识的就要阻止,但和妻子对视了眼,从对方的神情中看出无奈,都没有开口。

秋收和晒粮都要结束了,白堡村这边是大家先把粮食送到李总旗那边,凑齐了数目再用大车朝着老爷家送,全村每一户人家都在忙碌这个,尽管昨天朱家饭菜的香味吸引了好多人,可听到“野猪肉”之后,也就没什么人追根问底,谁不知道猪肉好吃,至于野猪肉大家没吃过,可也能想象的到。

话又说回来,白堡村对牵扯到向岳向家的事,都下意识的退避,要知道,连李总旗对这向老汉都是敬而远之,加上向岳带刀背弓的是个武夫,大家自然害怕,听到也就散了。

不过这天一早,周青云已经等在了朱家门外,居然还带了块干肉过来,还自带了几块饼子,一定要和朱家吃昨晚剩下的鲶鱼炖茄子。

“咱们家小达从小就孤单,有个玩伴也挺好的。”朱家父母在出门之前,无奈的承认了这个事,按照他们所想,都是差不多大的半大孩子,即便说要传授武艺,想必是胡闹。

吃完早饭,陪着朱达收拾完,周青云就要拽着朱达去河边看水坑有没有鱼,还大大咧咧的说道:“等向伯回来之前,我就在你家开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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