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璃那一丁点的感激是无法把程廷辰那恶劣的行为的延续给淹没的,在微机室的几十分钟,自然也不可能是风平浪静的,至于争吵的理由,叶璃不记得了,她只记得这一架,让她更加讨厌这个自大的家伙,连看都不想再看他一眼。
所谓的电脑培训大多还有做戏的成分,中午放学前,小眼镜又嘟嘟囔囔了很长时间才让他们放学,叶璃是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全跟着那金蝉的六月协奏去梦游了,不过从南瑾的口中得知,培训结束了。名符其实的虚晃子,但有怨也只能心中埋,谁让学生是社会最底层,注定要受学校老师们这些地主的压迫呢?
整整一个假期,叶璃都是在南瑾的同桌阿辰长,同桌阿辰短的声音中过来的,叶璃对这个一见面就掐的男生没有一点的好感,甚至根本就不记得他的样子。叶璃说如果当时程廷辰不提起阳光湾电脑培训,不提起南瑾,不提起那有些耻辱的争吵,就算程廷辰这个名字上了全国富豪榜,她也只不过会说这个人好像是我初中同学。她怎么会想到他们会以这种方式见面,也没有想到这个男生的记忆力这般好,能一下子就把她认了出来,她更不会想到这个男生后来竟让自己那么的难忘和痛苦。
第二天清早,迎着新一轮升起的朝阳,叶璃的一切皆因一个老乡而发生了改变。多年后叶璃再次想到这段故事,自嘲:“真的是应了那句老话,‘问世间情为何物,不过是一物降一物’。”曾经还笑那红楼梦中的宝黛的早熟,而却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情愫萌生在13岁的年纪。什么都不懂,所以敢于固执的许诺终生,却不知道诺言是很邪门的东西,许诺了就没有悔过的余地。
时间一点一滴的划过指尖,叶璃也慢慢的由不合群到了公共的最喜欢,虽然最的指数有点虚,但叶璃也有了自己的死党,这个死党一交往就是十年,叶璃说她最不后悔花重金读贵族中学不过是因为在她的生命中出现了两个人,一个是她,一个是他,幸好没有狗血到她和他有了交集,至少她还留下了青葱岁月里的友谊。
叶璃与程廷辰的慢慢熟悉,慢慢走近,就算是在那个胡乱猜疑男女生关系的懵懂年纪里,没有任何人看他们的眼光不对,单单他们都是阳光湾人,单单他们是老乡,就足以比过任何的万能胶去堵住外人的嘴了。叶璃说这是她以前的想法,直到后来她看到那站在他身边的漂亮的女孩子的时候,一切才恍然大悟,真正的原因是因为那几年的叶璃直白的像个假小子,乱糟糟的短发,胖乎乎的小胳膊小腿,每天傻呵呵的笑,简单的像杯白开水,她只知道按着自己最原始的内心去生存,却忽视了周围的女孩子全部都像是那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早就知道了雪纺裙比那黑白格子衫更加的好看和飘逸。
天气慢慢转凉,叶璃的心也被一层层接连套在身上的衣服包围着稳了下来,位子动过几次,叶璃与程廷辰隔得越来越远,能交谈的次数越来越少,叶璃曾经很是难受,只是就算自己不是美女,可是女孩子的那份矜持却在她和他的面前表现的淋漓尽致,她怎么也做不到像一些女孩子一样,大方的跑到感兴趣的男孩子面前借东借西。叶璃笑着说当时和张婧(也就是她的那个死党)的友谊就是自己死皮赖脸,死缠烂打得到的,每天一下课就窜到张婧那里,借笔记,借铅笔,等着一起上厕所,直到张婧习惯了一切都有这个人。可是对于程廷辰,她却怎么也无法做到这样子。席仝想,当局者迷,就是这个道理,越是因为太在乎,所以更加的小心和谨慎,以至于永远站在不远处,却再也不敢再向前一步,以至于除了错过,没有更好的结局。
程廷辰的花边新闻多了起来,叶璃从来不相信,也迫使自己不去在乎,很多年后当他读到顾漫的《何以笙箫默》时才明白何以玫当时的心情,难道她是注定无法和他接近的,只能遥遥相望,在水一方,叶璃说她当时不知道,她当时根本还不懂的爱情是什么,她还单纯的以为只要男孩子和女孩子躺在一起,就会有宝宝的降生,那时候的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喜欢程廷辰,她只是单纯的想做他的老乡,希望他会在下课的时候过来和她说几句话。
“老大,有人追我,可我不喜欢他。”刚下晚自习,叶璃还在收拾着书本,筝筝就跑了过来,一脸的神秘中难以掩盖的骄傲。筝筝,一身男装,酷酷的,帅到令全班男生汗颜,和叶璃是死党加哥们,在叶璃心中的位置不亚于张婧,只是她注定和筝筝不是一条船上的游客,只能早早的分开旅行,祝福彼此。
筝筝是典型的假小子,活泼率真,没有人不喜欢她,而叶璃的不伦不类,正是介于女生的清纯和男生的帅气之间,于是就只好静静地闲置在青春的懵懂之外,淡出男生的视线之外。果然人人都说男人是蜜蜂,女子是花朵,没有蜜蜂的光顾,花朵都会觉得汗颜,席仝想,他没有说出来,继续听着叶璃的故事,叶璃笑了笑,继续讲下去,那种心照不宣的神情淹没在夜色中。
叶璃抬头看了筝筝一眼,刻意装出来的处变不惊,全然的淡定:“那么多人喜欢你,我听这话都听腻歪了。”筝筝当时就是叶璃生活中现实版的沈佳宜,没有男生男生不喜欢她,要是她说有人讨厌她或许叶璃会吃惊是真的。
“你真不听?”筝筝似乎是在挑战叶璃的好奇心,又似乎是因为叶璃的反应没有满足她作为小女孩的虚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