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宇看着手里裁剪精细地锦袄,无奈的揉了揉额头,心道这真是难消美人恩啊。随后将锦袄穿在了身上,锦袄不大不小正合适。
抬眼见秋兰在一旁不作言语,手里还有一件锦袄,叶宇就眉头一挑打趣道:“怎么,吃醋了?那我将它脱下了,换上你做得棉袄,这样是不是就可以了!”
“少爷,我是不是太小气了?”秋兰低着头,声若蚊蝇的问道。
叶宇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道:“嗯,是有点!”
“啊……”秋兰俏脸惊愕的看了叶宇一眼,随后又很快的低下了头,有些忐忑地说:“少爷放心,往后秋兰会改的……”
叶宇没有急着说话,而是将已穿在身上的锦袄脱了下来,一伸手从秋兰怀里将锦袄拿了过来,看着做工粗制的袄子,叶宇就善意的调侃道:“一瞅这做工,我就知出自你手!”
说着便将袄子穿在身上,叶宇活动了一下肩膀,又接着郑重道:“无论我身穿何种衣物,这件小棉袄永远最为贴心,即使这件棉袄粗制且不合身。不过你这小女人的心思,以后可是要不得!”
“嗯!”
秋兰轻轻地嗯了一声,随后拿起叶宇脱去的锦袄,亲自为叶宇穿上。对于秋兰如此释然地举动,叶宇满意的点了点头。
就在二人闲聊之际,郭啸天进来禀报,是潘之所的书童在门外静候。待书童进入书房将来因与叶宇一说,叶宇顿时峰眉微蹙有了一丝犹豫。
“叶公子,我家少爷与陆公子已在醉春楼恭候,还请您移步一叙!”
醉春楼是什么地方,叶宇自然是知道的,这可是清流县第一销金窟,也就是所谓的青楼。
虽然叶宇知道如今的青楼,还不是后世那种皮肉生意的妓院,但不知为何,他始终有种天生的排斥。
“你家少爷倒真是会挑地方!”叶宇道出一句不咸不淡淡的话来。
书童跟随潘之所多年,自然懂得察言观色,于是不卑不亢的解释道:“叶公子有所不知,我家少爷也是被陆公子强行拉去,在醉春楼比试诗词!我家少爷唯恐不及,特来寻叶公子助阵……”
噗!逛青楼就是逛青楼,还比试哪门子诗词,况且以你潘大才子的学识,还需要他人助阵?
不过叶宇也不想点破,况且原本他就有邀约潘之所之意,今日既然对方提前相邀,他也不好驳了对方的面子。
毕竟当初是潘之所暗中通风报信,才使得他及时改变了布匹销路的计划。想到了这些,叶宇也就没有拒绝,而是让书童先回禀报,他则随后就到。
……
醉春楼位于县城永安街最繁华的地段,楼内是座三层结构的小楼,一二两层都有客厅,而唯独三楼自从花魁柳芊羽入住之后,便一改之前的凌乱熙攘,悬挂牌匾取名为芊羽阁。
芊羽阁中阁内摆设雅致与闺房无异,房内靠墙边的书架上放着几卷经书、梨花木的书案上摆放着古筝,香炉青烟袅袅晕染着淡淡幽香。
正面墙上挂着‘出重’二字,房内陈设静雅简洁,一尘不染,透出几分书卷淡雅之气。
贴身丫环环儿侍立一旁,小心地伺候着这位新来不久的女主人。不久前,有一北方口音的商人访得醉春楼的老鸨,将一位十五岁少女卖给了老鸨。
老鸨见这位名叫柳芊羽的女孩生得花容月貌,于是讨价还价之后,出了彩礼一百贯将柳芊羽买下。
老鸨自买来柳芊羽后,将其精心设计粉饰装扮了一遍。这一番打扮之后可是乐坏了老鸨子,因为在她眼前的活脱脱是个倾城美女。
于是老鸨便动起来小心思,所谓奇货可居待价而沽。深通经营之道的老鸨子,将她养在三楼的清幽之所,且派自己贴身婢女环儿,好吃好喝地小心伺候着,真如亲女儿一般。
不久,老鸨子见柳芊羽不但识文断字,懂诗词书画,而且还精通音律歌舞。这份惊喜让老鸨子大喜过望,很快便弄出“红粉花魁”的雅号。
消息一经风传短短三日内,一些达官贵人、纨绔子弟闻讯,纷纷提着银子一睹佳人风姿。
经过一段时间静养调理,眼前的柳芊羽,不见则已,见则难忘!那是一张清艳容颜,不施半点脂粉。
微闭的双眸中闪着一丝淡淡的忧郁,澄若秋湖却似若朦胧,含娇带怨又有几分忧郁,楚楚动人让人顿生怜悯。
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此时柳芊羽带着几分慵懒的红唇轻启:“环儿,外边客人来了多少?”
小环细心地替柳芊羽梳理丝,认真的回禀道:“人倒是来了不少,大多皆是浪荡公子。不过当初那个为你摔碎玉麒麟的陆公子,今日将本县第一才子潘公子请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