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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变成自己原先讨厌的人。盛昭曦站在镜子前想,简单的话做起来可真难。
她现在每天做着日复一日的重复工作,没有恋人,没有钱,不修边幅,碌碌无为。大概是成了中学时期的盛昭曦最讨厌的样子。
但是,无所谓。她也讨厌那个时候的她。
秦婧站在厕所门口敲了敲她的门。“真的不需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了,也不远。”
今天是个艳阳天,虽然阳光还是没有温度的,但小区里簇拥的迎春花给她带来了些许万物复苏的春意。
盛昭曦打了辆车往恒市的公共墓园走。的士行到墓园门口她才想起应该买束花,她将车停在门口,进了一家花店。
墓园周边的花店和市里那些精致而又充满爱意的花店不同。它们简陋而肃穆,鲜花品种单一,而且就和花圈,钱纸摆在一堆。
盛昭曦想了想如果她还活着,现在一定会捏着鼻子指着这堆焉哒哒的菊花说:“这闻起来就跟我们家贝贝拉出来的一样。”
贝贝是她们家的京巴狗,和主人一样高傲的一条狗。
盛昭曦站在花圈从中左右回顾,最终仔细地挑拣出了一束淡紫色的小雏菊。
她刚刚付好钱,外面就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打在花店雨篷上噼里啪啦的响。
盛昭曦回头却看见天上还挂着太阳,雨幕在阳光下清晰的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