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谁放进去了?”
“他。”
“哦,恭喜!再见!”
。。。。。。。
我喝多了之后,除了感觉有点晕之外,没什么可丢人的。我是说我不是酒鬼,即便喝醉了也不情愿做小丑,我会很好地躺在自己的床上而不是路灯下面或者是天桥下面以及以外的什么舒服的角落。
而且我也不太清楚真正醉了会是什么样子。唯一能够证明喝醉了的是我居然把楚雨琪忘记在酒吧,就像吃完饭忘记把桌上的手机带走一样。连人也会忘记?真是奇怪!
第二天,我已经想不起来,为什么把她一个人留下,我透过被阳光涂成金色的玻璃窗,想楚雨琪说过的话,想她的天空会是什么颜色的。
“蓝色,傻瓜!天空还能是棕色啊?”
“白痴,滚一边去!”
大虾的嘴巴是最不牢靠的。我想多半是智商的问题。
相较之下,楚雨琪的也不怎么高——
两年前,她认识了比她大两届的小白脸师兄。那是楚雨琪的第一次恋爱,傻得可以,面对谈过无数次恋爱表白足以感动自弃中的奥菲利娅的小白脸师兄,楚雨琪像个三岁孩子。可是毕竟那时候的她幸福得一塌糊涂。
小白脸居然能动员到一个师的力量,站在楚雨琪的楼下面卖傻,也着实不简单,我是想说——可笑。我想大学生因该是一个容易被愚弄的群体。看到他们我想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一年半后小白脸飞走了,坐飞机离开的,做了一家出版社的副主编。稀奇。我想那多半是脸白的功劳,不像我,我有伤。据说是为了事业,天呐我居然没有揍过他。不知道楚雨琪这个傻瓜相不相信,以她的智商,难说。
有事可想,毕竟也是件幸福的事,可是我怎么也想不出往咖啡里放墨水会有什么后果。
真如她之前所说,她有男朋友了,这个消息不胫而走,马上传播开来。当然,还好,男朋友不是我。
不知道还可不可以和她一起去逛音像店,我说的是在大家都无聊的时候——读书那些年,晚上逛音像店是最流行的事——那个时候还不知道MP3是什么东西。
为了证实,晚饭后我又约她一起去买歌带。在音像店见到她时,我的脸像被火烧一样地难受。还好,她没有提昨晚的事。
“我说楚雨琪,你别一天到晚地听F4、刘德华的歌,你也应该听听王菲的歌。”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我想听什么就听什么。”
听她这么说,我虽然有片刻地气愤,但之后还是被不安占据着,所以我沉默了许久。
“喂!你觉得这盘怎么样,怎么样?”
她拿过一张张学友的专辑塞在我的手里,居然像只兔子般地跳跃起来。也许是我看错了。
“你错了,你难道没有听过一首歌吗?《朋友的话,你要听听》。”
我想我是被她气糊涂了。
“是‘朋友的心,你要听听’,”楚雨琪边唱边说,一脸无奈的样子,“唬,真是无知得可以。”
“上一次他来昆明的时候你去了?”
“恩。喂,你到底想怎么样嘛,别东拉西扯的。”
“你说什么?你竟敢说我无知,怀疑我的见识?以后再也不跟你单独逛街了!”
我想我是大脑短路了,整整慢了一个节拍。要不就是语言障碍。
为了表达我的想法,我送给了她一张王菲的专辑。价格不菲。“里面有我那天看电影听到的那首好听的歌。”我想这样跟她说,但又怕说不清楚,于是就不说了,随便她怎样想。楚雨琪自然很高兴。
可见做比说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