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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吹响自立的号角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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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志仔与明明之间的往事,在这里暂时不多说,主要讲讲志仔与那辆“战神”之间的往事。

以志仔他当年的物质条件,自然不可能拥有“战神”这种既经典,档次却又够高的跑车。其实如果将具体时间归纳出来,直到志仔他发迹了好多年以后,厂家才推出了“战神”这种型号的跑车。

志仔他当时的梦想,其实是源自他小时候一个不为外人所知的爱好。

他小时候,除了喜欢看一切与“表演”有关的书籍以外,就喜欢自己组装个车子。

这车子当然不可能是什么正经的机动车,即便他有那爱好,物质条件也不足实现。他喜欢组装的车子,其实是他小时候偶尔跟家长进城,看到城里孩子所玩的电动四驱玩具车。

生性孤癖,几乎从没在外人面前表露过真实心意的志仔,他刻意藏在自己意识深处的爱好,自然难以让旁人所得知。

随着渐渐“看清楚了人生的现实”,志仔他慢慢地“放弃”了唯二的爱好之一。自己以前曾偷偷组装玩具四驱车,然后安上电池再追着车子跑,那种快乐早就被他埋藏到了意识里的最深处。

直到他来到海州闯事业,才再次遇上了类似的玩具车。

海州的孩子玩电动四驱玩具车,可比志仔老家那里还要时髦得多。他们不但能玩到各种风格各异的车体外形,还有专人设计的跑道可供疾驰。

无论是环型或其余什么形状的跑道,总之都可以把电动四驱车放进去“竞速”。

其中有些孩子的动手能力很强,他们不但能自己组装车身和赛道,甚至能亲手组装车身的马达。在某些孩子亲手缠绕过马达铜丝的电动四驱玩具车上,其短时间的加速性能,居然使“车言”自己跑起步也追不上。

志仔他当时还是条单身的光棍,平常收工以后趁着到小卖部买饮料喝的机会,经常也会“顺道”看孩子们玩四驱车,算是一种不花钱的消遣。接下来,直到他体验到异性身体,觉得这能带来比玩具更大的快乐以后,这源自小时候的爱好,才再次被他“封印”了起来。

直到志仔“变成”了志爷,异性的肉体对他来说己不再新奇,所带来刺激感明显不如年轻时那般强烈。直到这时候,自己小时候的爱好,才再次出现在了志爷的心头。

一个人开始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其实就表示他已经老了。这个道理志爷他倒是不懂,也许是没人敢这么跟他说就是啦。

不过依照他的性格,即便有人敢壮着胆子把这道理说给他听,换来的估计也就是一顿臭骂而已。

他志爷永远都是十八岁,无论头发多白还是十八岁!这是志爷亲口说过的话。

小时候的爱好,在经历了多年的岁月冲刷以后,总会起一定程度的变化。而这种事情发生在志爷身上的时候,与旁人其实也没什么不同。

即便自命为神,可志爷他说到底其实与别人一样,都不过是个血肉之躯的凡人罢了。

重新捡起小时候的爱好后,志爷他自然还象小时候一样喜欢玩车。但那时候他玩的车却不再是当年那种玩具四驱车,而是正正经经的高级四轮驱动跑车。

到了这里,才是志爷他与“战神”结下不解之缘的原因。

这种情况外人可是有所不知。志爷他拥有私人的“战神博物馆”,历年来出厂的所有“战神”,无论是哪种具体型号,还是颜色上有所区别,花样只要稍做变更,志爷他都要买回一辆来。

厂商肯定是爱死这种消费者啦。

这些收藏品,都停在志爷他特意买下的某个地下停车场里,整个停车场给特意布置得象博物馆似的。他自己哪天来了兴致,就会特意到那里去看自己心爱的收藏品。

他虽然不觉得自己的岁数大了,但很清楚自己的车技如何。所以那些收藏品只有从“收货”到“回家”时,才有机会在路上奔跑一段时间。其余大多数岁月,其实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停在“博物馆”里。

志爷他自己倒不觉得其中有多诡异,可要有外人进了他的“战神博物馆”里,第一印象肯定是“废车场?!”。如果有诗意点,也肯定是“钢铁的坟墓”..

如果不是自己藏品足够多,手里拥有的“战神”多得数都数不清楚,生性吝啬的志爷,几乎从不为外人花钱的志爷,又怎么会把其中一辆“战神”送给自己的养女?

他把这辆黑色的“战神”送给潘思冬,可是半点都没怀好心。他根本想通过花钱得到回报,从小就有意地要把这孩子培养成“死士”,想要这孩子以后有朝一日能为自己撞死某个人。

至于说为什么把特意收藏的好东西送出去?手里多了,好东西自然变得不希罕啦,这个道理可简单得很嘛。

志爷将“战神”这辆跑车送给潘思冬以后,出于事先准备好的如意算盘,特意吩咐过要将一系列王法手续都办好。他这个养女可是通过合法手段收养来的,孩子长大以后起了叛逆心,不听养父管教反而闯了什么大祸,那养父在其中就没有多少责任了吧?

王法手续越是完备,才越能保持养父的形象,越洗脱他在这些事情里的干系啊。

办理王法手续这类琐碎的事情,志爷他当然不可能“御驾亲征”到官府去办。他觉得自己可是每秒钟收入好几十万的大阔佬,这种事情怎么能麻烦到他这个大老板头上?

为此,他还记恨了海州市的知府大老爷好一阵子。志爷他觉得自己给海州市捐助了这么多慈善事业,为什么那个鸟毛知府还不愿意开个特例,来次上门服务?非得让他志爷的人到衙门自行办过户手续?

钱难道不该买来特权吗?!这是志爷没被外人听到的呐喊。

记恨归记恨,可王法的条例就这么摆在眼前,自己不照办也不行。虽说志爷他自己在背地里头,特喜欢把自己与神仙或皇上来相提并论,却不表示他在人前时会如此狂妄。

办这些琐碎手续,志爷他当然不可能自己跑衙门。那能为他办这些事的人,自然就只有他身边的亲信。

而他当时身边的亲信,那几个跟了他多年的家伙,都因为各种原因而找理由走了人。唯一留下来的亲信,就只有被志爷他喊成“马屁精”的老马。

老马现在可是志爷“唯一”的亲信啦,别的人宁愿回老家种地,也实在无法忍受这老板的脾气。

不过话也说回来了,即便还有哪个跟班愿意留在志爷身边,也不见得就会得到志爷的信任。可成为志爷他的亲信?那可是难上加难啦。

志爷他唯一能留在身边“使用”的人,只有这么一种人,就是那些冲着他钱来的人。

在志爷他看来,人与人之间除了利益关系以外,没有任何关系能靠得住。

而利益关系就不同啦,就象他以前曾经养过的宠物那样,如果他不给宠物喂食,那宠物就会饿死。宠物为了讨好他这饲主,自然要全心身为饲主服务啦。

其实在志爷眼里所谓的“利益关系”,只不过是饲主和宠物之间的关系而已。真正的利益关系,哪是这种单方面施予的模式?

志爷他说是信奉“利益关系”,但自从他开始信奉这关系以后,他根本就没把自己的角色定性为“宠物”过。

他觉得自己现在有了资格,早就从讨好他人过活的“宠物”,提升到能够饲养他人的“饲主”地位。他觉得自己有了条件,不再需要充当地位相对低下的那些角色。

志爷不但自己不愿意再去“扮演”宠物,他对自己身边的“宠物”也格外地提防。他对待宠物的态度,是“一天不打你就皮痒是吧?!”这种态度。

可以这么说,无论是年轻还是年长,想与志爷保持长时间的合作关系,从来就没任何一个人能够做到。几乎所有与志爷的合作关系,都不会超过相应合同所限定的时间段。

志爷他的演技非常好,如果不具备这前提,他当然不可能成为如此的演员。能得到王土国观众尊称为“笑匠”,表示他的地位早已超越普通的明星艺人,而正向艺术家这个层次靠拢。

由于常年保持着出色的演技水平,即便与志爷解除了合作关系以后,也几乎没人会与志爷闹翻脸。连在他身边呆了好久的某些亲信里,还真有那么几个人对这位“老板”感激流涕,只是因为私人原因不得不离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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