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争论2
2015-05-04 作者: 抓蝴蝶的熊
第93章 争论2
“这个确定不了。从现有的手枪弹痕来看确定不了,他们是否用了手枪,我们人的手枪被抢走了三枝。”
从幸存者周刚的描述的情况来看,主枪手是一个身材苗条高约1。70米留披肩发的青年女子。她不仅心狠手辣,而且动作敏捷,像是受过专门训练。她应该持1号猎枪,多数人倒在她的枪下。
持1号猎枪的枪手是男是女这是一个争论,无法给出准确的结论。生者周刚肯定是女的,而且长像秀美。
反驳依据,一在门长检验出类似头发的长丝物,经检验不是头发,这说明很可能犯罪分子带的假发;再有这么厉害的人物能是女的吗值得怀疑。
不知姓名的11号的尸体逐成为争论的焦点。本来都以为他是供职于北楼或者南楼某间办公室的职只见,可是各科室清点和派人到各家联系的结果否认了这种推断。2名因公出差人员也从外地打回电话,说最迟明天到家。后来,另有一种猜测意见占了上风,即认为死者是在不适当的时候来北楼找保卫科人的人。
现在说11号是矿上的人,可没人来认领。说是犯罪分子又身中两枪全是猎枪打的。如果是犯罪分子就是犯罪分子打死了犯罪分子。这几乎不可能的。因为能一起来干这种掉脑袋的事儿,而且分工这样明细,可以肯定在一起不是干一次了。关系密切,更多的应该是父子或者是兄弟或者有过命交情的生死亲兄弟才对。他们不可能在抢劫的中途出现这样的情况。
你说是警察或者保干打倒的犯罪分子也说不通。无论是警察还是保干明显被打的没有还手之力,根本不存在抢过对方的枪,放倒对方的可能性。
11号的身份真是疑云重重。大家对此争论不休,各种假设推理,轮翻上演。认为是犯罪分子的和认为是矿上的人都企图说服对方,可是谁都没有直接证据和滴水不漏的推理,谁也没能成为赢家。
这是讨论案情常有的事儿。案件讨论会也就要这种效果,这样才有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又一个争论问题是作案人数,从走访上来的信息看,有说看见四个人从楼出来,有的说是三人,尤其是楼上几个喝酒人说的都不一致。紧挨北楼的西楼里面也有人,他们也是听到了爆炸声之后,开始关注北楼,他们的答案也不一致。
人数至少应该三人以上,这是一定了,主要依据是现场用三把猎枪。也就是说最少三人以上。
栾河海说应该最少四人:“打矿警队这面都是两个人,打保卫科没理由是一个人,这站不脚。按周刚的说法这边枪响的同时,他听到了另一侧的枪响,也就是双方同时进行。结合目击证人应该确认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