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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被吐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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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法国人,简直是对本国的语言达到了自恋的程度,没看凯萨在加拿大除了多伦多哪都没去吗?

加拿大可是有一多半人习惯使用法语的,所以凯萨在加拿大也就敢在英语使用率较高的地区挑个地儿找找自信而已。

实际上。在没有网络的时代,好莱坞也好,nba也好,甚至mj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远没有凯萨想象中的大。

甚至可口可乐作为一个美国的文化符号都比电影和音乐强大得多。

语言的障碍,不是三下两下就能移除的。

在这个时代的欧洲,很多人根本不学英语,你一问,他们还振振有词,“我又不做对外贸易,平时根本用不上,我为什么要学英语?有那个时间我更愿意学习绘画、雕塑、音乐、甚至足球或者国际象棋。”

就算好莱坞的电影,在欧洲上映同样需要当地的语言配音。文化这个东西,语言是最大的载体。配音过后的电影和原版不说相差十万八千里,那个效果绝对也会大打折扣。

就像凯萨前世原版的《低俗小说》进入东方的影迷群体后就落下了神坛一样,语言环境的不同让文化产品造成了一些本质上的,不可逆的变化。

网络时代就不一样了,好莱坞带着美国文化开始冲击世界,广告铺天盖地,你不进电影院,在网上也到处是好莱坞电影的消息。

看着那些酷炫到吊炸天的电影预告片,你心动不心动?电影院懒得去,在家付费看个片多方便,就算配音导致了观影效果不是太好,架不住它便宜啊,对吧?

挑着英语区一圈巡演下来,凯萨自己还没怎么着呢,乐队其他三人简直可以用收获巨大来形容。

艾米丽在《低俗小说》中的演出基本上完成了一流“女神”的定位,让她的粉丝群和凯萨的粉丝群有了大部分的重叠。

如今作为凯萨乐队的两位女声之一,艾米丽的一手节奏吉它每一个音都交代的干净利索,闭上眼睛听,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一个女神级的乐手弹奏出来的。

这倒不是歧视女性,放眼整个音乐界,从经典音乐到地下摇滚。从流行歌曲到山中小调,大师之境的女性乐手简直是少之又少,宗师之境更是凤毛麟角。

有女权主义者可能会抬杠说什么孤陋寡闻……

实际上让他自己把著名乐手的名字排一排,自己看一下就知道数量上的差距有多大。

天赋这种东西很多时候真的跟性别关系非常大,就说护士这个职业,就带着天然的性别歧视。八十老头儿病床上躺,见到男护士就犯病,见到女护士就高兴……你说老头儿好色?换八十岁老太太也一样,你看她愿意让男护士还是女护士给她换药?

这种事根本就说不出道理来所以说,造物主从来没有说过给人类绝对的公平。

所以说,艾米丽这一手吉它功力让她的硬实力最终还是得到了粉丝的认可。

在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乐队的节奏吉他手能超过艾米丽一半的功力就可以炫耀了,何况她很多时候还是边弹边唱。

她的形象很快就从一个靠凯萨上位的花瓶女神成为了万众乐迷瞩目的乐坛女神,当然了这也得益于吉它弹唱这个形象的巨大得分加成。

凯萨的前世印象中。不论男的女的,还是不男不女的,都要挎着吉它来几下子以彰显自己的乐坛实力,用以推高自己的乐坛地位。

甚至有不少明星甚至不惜用“空气吉它”这种原本用于恶搞的表演形式,以此让自己在台上的形象看起来超帅,24k纯帅。

殊不知,这种业余形象只有在无知粉丝眼中才能看出来帅,在懂行的人眼中。只是贻笑大方,落人笑柄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说的“空气吉它”是跟着别人弹奏的solo瞎比划的一种形式,主要是粉丝用于对心中吉它手的模仿和致敬,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空气吉它(一种真实存在的乐器)。

这两者有本质区别,前者的表演者基本不会弹吉它,或者弹得不好,后者对技术有着很高的要求。是一门真正的乐器。

艾米丽的吉它水准可以说达到了让粉丝用弹空气吉它的形式致敬的程度了,这种进步可以说这是被凯萨改造之前她想都不敢想的。

至于罗斯和施密特,两个人虽然主要担任节奏的部分,但是表现出来的水准虽然目前不能说进入名人堂,但是退役之后进入名人堂是妥妥的。

只要他们两个持续进步就可以。这是凯萨给出来的承诺。

实际上,这种承诺真不是随口说说,今后的格莱美几乎就是凯萨和mj给预定了,只要凯萨参加评选,最佳乐队就一准是他的,最佳个人的奖项也必然是mj的,这都不用过多考虑。

当然了,鉴于凯萨和史蒂芬泰勒的交情,史密斯飞船乐队该拿奖的年头,凯萨是不会出专辑的。至于其他乐队,对不起了,不出意外的话肯定是横扫的结局。

凯萨乐队这首张专辑已经是让一帮乐评人沉寂了两个多月,他们不知道如何评价这张专辑。

所以正好趁着凯萨在外面巡演的机会,他们暗自揣摩着,细细品味着。

就等凯萨归来的时刻,放出自己的评论员文章。

“首先我不知道,凯萨这算不算垄断经营,天杀的苹果随身cd机竟然卖99美元这么高?

好吧,也许这个音质和酷炫的外壳值这个价(这话是我儿子说的,不是我),真不敢相信,一个不赚钱的家伙竟然对我的消费观念品头论足……

让我们说回凯萨的这张专辑,专辑的名字中规中矩,一般首张专辑作为介绍自己的作品,都是用乐队的名字作为专辑名,看起来凯萨也是按照惯例这么做的。

然后我在专辑制作人上面看到了三个名字,三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凯萨?李、艾米丽?布隆姆和西蒙?考威尔。

也就是说,给这张专辑的质量把关的是凯萨和他的女人,以及《达人秀》和《好声音》节目中刀子嘴刀子心的西蒙?考威尔先生。

如果说,凯萨?李是一个制作人中的外行的话,艾米丽和西蒙按理说应该是绝对的内行。

艾米丽是伯克利学院音乐制作专业的毕业生,可以说专业到不能再专业。

西蒙在来美国之前,也是唱片公司专门负责制作专辑的负责人,虽然成绩不是很突出,但是他的专业素养绝对有保证。

在两位如此专业的专业人士的帮助之下,凯萨竟然做出了这么一张混乱的,风格之中毫无联系的专辑?

这是一张明显带有试验风格的专辑,其中很多曲子的风格我根本没办法为止分类,其中还有一些皇后或者yes乐队的影子,另外一些还有明显的以性手枪为代表的朋克乐的外皮。

事实上,我真想说是朋克乐的精神内核,但是我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尤其是那首名叫《car》的无人声纯音乐,更是突兀于整张专辑之外。

我想要再次告诫一下,或者说科普一下音乐专辑的制作。

不是简单地把自己写过的歌挑个十首到十二首凑到一块就叫专辑,那叫单曲合辑,不叫专辑。

专辑不一定非得风格统一,但是每首歌之间必然在精神上或者乐曲的走向上或者情绪的延续上有着必然的联系或者烘托关系。只有做到这些才能被称为一张合格的专辑。

凯萨的乐队,名字很好,可是首张专辑竟然是一张毫无诚意的大杂烩?就这还腆着脸出去开演唱会?

我想为我的110美元要一个解释!”(未完待续。。)

ps:  最近码字时间紧迫,卡文严重,连错别字都没时间纠错就得上传了。望大家海涵的同时,多支持!感谢!

最后例行的厚颜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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